这是一起威海法院逼迫撤诉又被威海市住建局官商勾结长达10年

  不监管不解决的全国房地产市场预售房买卖中少有的天大欺诈案威海市超度法事!

  (威海市住建局再逼我提交授权委托书是非法无道和用心阴损威海市超度法事!)

  前 言 要 点

  威海市超度法事我十数年调查的结果证实在威海本案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不知有多少买

  房人的血汗钱被开发商生生吞噬唯一恶因就是监管主体的威海市住建局和

  房管局(后并住建局)40余年官商勾结利益一体监管缺失和失职渎职所致!(凡权力失职渎职威海市超度法事,必然产生贪贿腐败!而且成正比!这是铁律!不可颠覆!)为本案的解决,我向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镇合庆村属的威海市新海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威海市建委与市房管局申诉举报维权威海市超度法事了至今10多年

  无果威海市超度法事!!致买房的孩子至今10年多没能入住!我起诉市房管局行政不作为

  且必定胜诉的民告官案威海市超度法事,在威海多家行政与司法部门联手威胁下,孩子被

  迫撤诉威海市超度法事!!好在这两部门都书面承认了欺诈成立!叫我去找欺诈我的新海公

  司解决!2018.11.23日威海市超度法事,新海公司的书记兼董事长刘宏军在我10多年后再

  次找其解决诉求时竟大吼:‘威海市超度法事你案为什么10多年得不到解决(我回答:权

  力腐败透顶造成的威海市超度法事!)?这次也不可能解决!我不怕你告…’大量事实证明

  (如弱势百姓遭欺诈特高价买房众官员恃权特低价买房百平米房子贪腐的

  30万元以上廉价部分全由高价买房人买单!! 据众买房人反映威海市超度法事,孙家疃街

  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参与了这起欺诈大案的策划!)威海市超度法事,威海房地产领域的

  腐败如能彻底撕开黑幕将震惊全国威海市超度法事!作为解决本案依据的法律党纪政规与

  领导人的讲话强调保证承诺比比皆是威海市超度法事,可就是没有一个部门及官员落实执

  行说到做到监管督办和问责追责威海市超度法事!可怕呀!我强烈要求威海与上级职能机关依纪依法彻底查处本案!!

  被逼无奈之下威海市超度法事,我于2019.1.7日依三部法律和四项事实为依据,向有管辖监管权的威海市住建局、孙家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违约欺诈我的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了《依法我孩应当退回房子(法定退货)申请书》!可公权力策划的圈套和损招仍叫我不能自拔!!请看案发的前因后果:

  尊敬的中央领导与广大网友:

  我叫黄学才,男,74岁,退休职工,自学法律19年,是本案当事人的父亲威海市超度法事。

  威海市超度法事我孩子2007.9.28日与威海市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海公司)签

  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因没依法收到《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报告书》和威海市超度法事我依法

  投诉该公司严重违约欺诈案仍没得到解决而至今10年多不能入住威海市超度法事!光利息损

  失即54.7万元威海市超度法事!下面记录的是本欺诈大案案发的前因后果:

  2007.6月初的一天威海市超度法事,女儿女婿偕我到了新海公司的售楼处,我观察调查的结

  果证实威海市超度法事,要开发的楼盘既没‘五证’,更不可能破土动工!可新海公司却在没房

  价和不出价的情况下对外预售收取高额订金威海市超度法事!我惊讶的疑问售楼姑娘:‘你们的

  胆子太大了威海市超度法事,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呀!’姑娘回答:‘这是村领导定的,我们只

  能照办,有事你去找我们领导吧威海市超度法事。’对此,我现场提醒了孩子后便怏怏而去!

  由于莱西人的女婿喜欢大海威海市超度法事,他们夫妻没拿我的提醒当回事,回去后几天就

  背着我向新海公司预交了10万元订金(法盲)威海市超度法事!3个月后的2007.9.28再次背着

  威海市超度法事我与该公司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又交上了所欠的543399元全部房款(两笔合计为

  643399元 含8万元车位款)!签完合同的第二天威海市超度法事,孩子才告诉了我全部真相!

  我愤怒的吼道:‘完了!你们完全叫新海公司控制了!等着瞧威海市超度法事,出笼后的房价能

  惊煞人!’为了规避风险威海市超度法事,我当即什么也不顾的去售楼处要求返还10万元订金

  和支付利息2125元!工作人员答复说:‘可以退订金威海市超度法事,可我们没钱,什么时候

  有钱威海市超度法事,什么时候退你!我们不可能给你利息!’听完,我只有失望!!

  双方所签房屋预售合同的前后过程威海市超度法事,也是新海公司卖房大欺诈大暴露的过

  程!请看事实威海市超度法事。第一:新海公司在没‘五证’且在签订预售商品房合同前3个

  月就不法强收我孩10万元巨额订金威海市超度法事,图谋是捆绑控制我孩必须买房!这就为新

  海公司以后对广大买房人的更大更多欺诈打下基础和洞开了方便之门威海市超度法事!后来

  发生的大量欺诈事实就是如此(当年济南一楼盘开发商强收买房人总房款20%

  订金威海市超度法事,被济南职能部门严厉罚款追责!我孩交100%订金 威海职能部门却对我

  10年不停举报不理不采!)!第二:这是一份上级制作的地道格式合同威海市超度法事,13条规

  定中威海市超度法事,新海公司只有一条责任,即逾期交房一天,向买受人支付0.02%违约金!

  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很多(依法必须高于贷款利率)威海市超度法事!其次合同上没有房屋平

  米单价威海市超度法事,没价的商品怎么交易?明目张胆的欺诈!再是《威海市预售房合同》是房屋买卖中最最重要的契约证据!它是约束签约双方法律行为,保证房屋质量不可或缺的工具!!可新海公司却在2007.9.28日双方所签《合同》上的《出卖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三栏里拒绝盖章、签字、摁手印!致三栏空白!至于法定代表人姜绍勇以盖私章的形式(私章最好伪造 法定必须签字摁手印)变成了委托代理人就更是可笑的违法行为了!依法,有效合同的上述三大要件缺一不可,由此该合同法定无效!我怀疑当时的新海公司没有工商执照,拿不出公章加盖!或者故意制造《合同》无效来逃避违约责任!更是新海公司后来违法把开发项目转移金鹏公司埋下的伏笔!这两项违法事实相加,我孩有法定的权利退回所购房屋和要求新海公司依法赔偿全部损失!!第三:双方签完合的同时,忽然冒出了一个威海市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鹏公司)全

  额收缴了我64.3万元房款!事后得知威海市超度法事,新海公司把自己的开发项目转让给了金

  鹏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地产开发的数部法律法规规定威海市超度法事,新海公司向金鹏公司发包工程或合作开发,依法必须具有相应的条件资质和向社会公告公示,否则就是违法!就不能开发!本案我孩的房子是由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款开发建造的!经我逐法对照,该公司极为严重的违反了数部法律和法规!!它根本没有开发资质!我10年中没停的申请威海市住建局向我出示金鹏公司当年的开发资质和证照始终拿不出来即说明了一切!第四:2007.6

  月开始以后的三个多月中威海市超度法事,我先后三次到过新海公司的售楼处,每次都注意观

  察墙上是否挂有‘五证’告示威海市超度法事,可直到2007.9.28日签合同那天,除有‘预售许

  可证’外威海市超度法事,其他‘四证’’都没有(孩后来告诉我)!我通过内部调查的事实是,

  新海公司对建设部《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商品房预售三个条件都不具

  备(法定有一条不具备就不可颁发预售许可证)威海市超度法事!可威海市房管局原局长周艳斌

  (早被绳之以罪)却贪腐成性和官商勾结威海市超度法事,为其发放了预售许可证!显然这个

  许可证非法无效!说白了威海市超度法事,新海公司就是在没有‘五证’和尚没破土开发的情

  况下威海市超度法事,竟敢公开向社会

  和广大买房人一次性收款‘卖房’威海市超度法事!权力撑腰不揭自明!第五:新海公司上述一

  系列严重违法违约行为且在没破土动工情况下威海市超度法事,即于2007.9.28日签合同当天,

  一次性全额收缴了我孩子64.3万元房款的行为威海市超度法事,严重违反了《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这是赤裸的拿我孩的钱盖我孩的房子!这种用违法低成本攫取的高暴利就是广大买房人的民脂民膏!!第六:双方所签合同上只标总房款而没标每平米单价,这是法律绝不允许的价格欺诈铁证!如此每平米房价只得这样计算=房款总额(56.3万元+利息51800元)(一次性交足56.3万元房款提前交13个月年贷款利率8.5%=利息51800元)/房屋面积99平米=6210元!高出当时同地段每平米4000元2210元!我孩99平米的房子,近22万元血汗钱被新海公司非法欺诈和生吞!!第七:数部法规规定,房屋必经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必须依法向房屋买受人提供12项证照证件,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管线分布竣工图》等等(请看金猴地产公司房屋交付书面规定)!而我孩接受的房屋交付是:一没有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书,更没给一份法定证件,二是由与新海公司一伙的青岛鑫建物业公司强行向我收物业费、车位费和水电费共1988元,不交钱就不给房屋钥匙!无可讳言,这不是在依法交房,这是狼吃羊典故的真实再现!!第八:2008.10.19日,我代理孩子到新海公司去办理入住手续时得知,我房的天然气和暖气都不通,且告知一年多后才能通!这是明显的违约必须依法赔付我违约金!可遭对方拒绝说:‘两气不通是政府的责任,与开发单位无关(法律规定:本方当事人因第三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本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我不绝望行吗?!第九:根据合同约定,我孩2008.10.30就该入住新房,可新海公司针对自己达不到交房标准的十几项法定条件,竟在《入住通知书》上编造‘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问题是在至今10多年仍没验收合格,我孩仍没入住的情况下,鑫建物业公司竟从2013年开始强收我孩的物业费五年不停达一万多元(我孩不敢告诉我!)!这是光天化日下的欺诈加敲诈(物业办的一工作人员批评我:你为什么要交?我说:我孩不敢不交!)!第十:十多年为孩子的依法维权中,我唯一的收获是:行政机关的威海市住建局和市房管局都书面承认了我孩遭新海公司的欺诈事实成立(证据留存)!!新海公司的董事长刘宏军和金鹏公司的殷总经理也分别当面答复我:‘你有本事到法院起诉我们欺诈,法院判多少我们赔多少!’;‘你只算欺诈账,你怎么不算算房屋增值账(欺诈和增值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即是算上增值部分 我仍赔近30万元!)’?两公司高管也间接承认自己实施了欺诈!可承认归承认,只因最难驯服的行政权力官商勾结不作为!只因后面有强大保护伞罩着的企业权力无法无天太霸道!我弱小的老者只能拿着鸡蛋碰石头!!第十一:必要说明的是,当时的威海市房管局作为本案的行政监管和管理主体,从局长宋修德、分管副局长王胜强、法制科长于向华(女)到信访科长岳常刚等都当面分别数次向我表态说:‘我保证给你孩子解决;我局已决定,等金鹏公司老板从香港回来,我们马上开会解决你的问题;我们宋局长为解决你孩子的事确实是殚精竭虑(我当场批评用词过分!);我局为你的事已成立了专门小组,王副局长是组长,我是成员,你放心,开发商赔偿你这两个钱,只是九牛一毛!’等等这些!涉及不到开发商对我的欺诈,可涉及的是公权力对我私权利的恣意欺骗和侵犯!!

  根据青岛两位老人买房遭开发商欺诈107万元威海市超度法事,被法院依《消法》第55条之规定判决3倍赔偿321万元的判例,值得为本案承担责任的所有政府官员和开发商的高管们网上一搜一看!

  请威海市住建局和下属的威海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威海市超度法事,依据九部相关法律和法规,通过监督监管和查处,支持我孩依据4部法律法规退回房屋(即法定的退货!)!指令新海公司依法赔偿我孩10年后房屋增值利益及遭受12项严重违约欺诈的全部损失!!

  为了正义真理和权利——我决不懦弱威海市超度法事!决不退缩!决不放过!

  山东威海74岁举报维权人:黄学才 电话:15763155225

  2018.12.10拟稿 2019.1.21网上发布威海市超度法事!

标签: 威海市超度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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