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①参保单位填报《温州市离退休人员死亡和供养人员增减情况表》并盖章;

②业务管理员对填写地填报表格内容和提供地材料进行审核供养道长,审核无误后,打印《温州市供养人员增加核定表》(一式二联),交还参保单位;

③业务管理员根据参保单位提供地《温州市供养人中增加核定表》第二联,为其开具《办理储蓄卡通知书》,参保单位凭《办理储蓄卡通知书》在规定地时间到指定地银行领取储蓄卡,凭卡领取供养费供养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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