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和南区派出所徇私枉法事件的反应:十堰符咒法事占卜
关于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东岳路派出所和南区派出所在处理莫双才对何凤家暴致残故意伤害一案办理中徇私枉法的情况反映
十堰市政法委、公安局:
我是湖北十堰市人,现年38岁,名叫何凤,我的丈夫名叫莫双才,是十堰市大川镇人十堰符咒法事占卜。2012年6月我们在大川相识,2012年10月8日登记结婚。2013年2月24日我在家中摔伤,造成右脚后踝骨骨折,在我打石膏期间,有一次跟丈夫说话,话不投机说话惹他生气,他便故意把我推摔跤,造成我后踝骨再次受伤,2013年4月中旬后踝石膏拆除后,一次丈夫借故背我,又故意踢打我受伤的左脚,后经拍片证实跟骨和踝骨又被他踢骨折。之后,在生活中,他经常不高兴,或者看我做事稍不如他意便对我拳脚相加,为此我曾向南区派出所报案,南区派出所也把他叫去处理过,可是他不可不改,反而变本加厉,甚至拿刀多次要追杀我,这一年多来,为了逃避他怕被杀害,我有家不敢回,长期躲在娘家。就在2014年12月22日晚,我在娘家的一间临时住房中,被他又找到,然后当着朋友的面,又被他打一顿,他还砸坏了家中电器家具之类我后来晚上报警东岳路派出所当晚出警,现场拍照。我还把目击他打我的证人也告诉了派出所民警。第二天,东岳路派出所就用简易程序现场调解了此事。可这种解决只是让他赔了砸坏的电器,可对我的打伤打残并未作出处理。只是在解决事情的过程中莫双才,也就是我的丈夫还是气焰嚣张,当着办案民警的面扬言如果我赶回家就打断我的一条腿。我如今没有经济来源,脚又残废,无法正常生活。一想起我的丈夫我就心寒、恐惧,长期不敢回家。如今我是有家不敢回。他一次次威胁我,拿刀要杀我,并口口声声一旦把我杀了给我娘家扔十万块钱就行了。打残又打伤我,这种没有人性野蛮凶残的人我要求严惩,尽管他是我丈夫。东岳路派出所却只是简单处理就放了他,太纵容他。甚至于南区派出所我报案也做了笔录,可他们所长也长期拖着不解决,才让我一次一次受丈夫迫害,我在2014年2月、4月、2013年12月等这期间丈夫打我,我都报过案也做过笔录,可南区派出所所长长期对我的报案不予解决,甚至到现在我才报案,他受案却不解决,不出结果。
我恳求各位领导解决我的问题让莫双才和派出所给我一个公道十堰符咒法事占卜,让我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谢谢!
申诉人:何凤
20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