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大庆市一法院竟然靠“占卜算卦”定罪量刑?:大庆符咒法事占卜
当年震惊国内外的“女司法干部坠楼案、伤害案”终于取得阶段进展,2007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下达《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胡桂珍伤害罪成立并判刑6个月大庆符咒法事占卜。
可是,庭审中的有很多疑点并未排除大庆符咒法事占卜。据来自胡桂珍辩护律师的最新消息证实: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在侦查阶段明显存在三处提前预知案件结论问题,法庭没有查明这些当庭辩论的焦点问题,让胡路区法院的判决结果引发公众对这个多次荣获“全国先进法院”的质疑,令业内外人士对此广泛关注。
根据2007年11月13日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女司法干部胡桂珍伤害案庭审调查质证过程中查明证实存在以下重要疑点:
(1)2005年4月2日龙南分局制作的《案件来源》内记载“王卓经大庆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大庆符咒法事占卜,而鉴定结论时间是4月6日,龙南分局如何提前4天就知道鉴定结果?
(2)2005年4月2日龙南分局制作的《案件来源》内记载“2005年6月22日我局工作人员在哈市将胡桂珍抓获”大庆符咒法事占卜。还能预知胡桂珍符合刑事拘留条件,还能预知胡桂珍逃避打击,自伤、自残自行坠楼等。值得注意的是:4月2日和6月22日整整相差80天,公安局为何提前80天就制作抓捕经过?
(3)现场勘查笔录的时间是2005年3月27日大庆符咒法事占卜,而王卓的报案时间是4月2日,龙南分局的立案时间是4月6日,龙南分局如何在立案前11天就已经勘查了现场?
对于如此众多疑点,绝不是办案人员的疏忽所致,而是说明龙南分局办案人员有“占卜算卦”特异功能,对所侦查的胡桂珍伤害案件能够提前80天预知一切结果,可以先知先觉大庆符咒法事占卜。可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龙南分局是共和国的执法机关,是唯物主义者,不是封建社会的捕快,也不是旧社会租界里的巡捕,不应该信邪,更不应该搞封建迷信。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对这些疑点不能自圆其说,面对辩护律师的种种质疑,公诉人张成湘无言以对,只好蛮横的回答:“无可奉告”。
法院采纳的证据只是根据公安机关的“占卜算卦”结果判决胡桂珍有罪,并没有采纳律师的客观辩护,也没有支持胡桂珍在法庭上的无罪辩解大庆符咒法事占卜。
看起来,罪与非罪的争论焦点在于证据来源和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此案的众多疑点产生的背景根源更是值得司法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大庆符咒法事占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