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系列报道四】延安市财政局做实“五字”文章 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延安市做法事
近年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按照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完善和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延安市做法事。
注重“统”字强保障
实现投入只增不减
市财政局始终坚持绿色发展是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财政可持续增长的根本延安市做法事。近年来,受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市财政局按照“压存量、调结构、保重点”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在压缩其他专项资金的情况下,20192021年市财政对保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分别投入55648万元、56508万元、57870万元,全力保障市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只增不减。
突出“撬”字拓渠道
实现社会共同治理
市财政局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不断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保项目,先后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和特许经营方式,推动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新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5个市本级环保类项目,总投资达16.95亿元,拓展了生态领域投融资渠道,促进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延安市做法事。
立足“争”字做文章
实现生态系统修复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要求,进行整合和实施项目95个,总投资48.3亿元延安市做法事。与此同时,全市积极谋划高质量发展新项目,截至目前,已争取到位20287万元,为全市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围绕“实”字抓改革
实现税收应收尽收
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规定,推动资源税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款正向激励和调控延安市做法事。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水资源费改税、提高煤炭资源税税率(从6%提高到10%)等改革,促进科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积极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印发《延安市环境保护税部门协作工作制度》和《延安市环境保护税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财政、税务和环保部门的征管协作机制,确保环境保护税款“应收尽收”,实现“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减排激励作用。
聚焦“管”字优服务
实现环保效益双赢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积极宣传绿色环保理念,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领域绿色采购制度,将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作为强制性措施,予以强制推进和执行,持续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延安市做法事。2019年以来全市环保节能产品采购金额达39695万元,政府机构能耗水平显著降低,对节约财政资金和促进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也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后期,市财政局将持续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领域来保障,确保资金支持力度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推进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延安市做法事。
文字:高翔宇 审核:高 菁
审定:马耀东 编辑:冯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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