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工作做法:西安市做法事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工作做法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 案管办主任王玉平
最高检《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再次刊载临潼检察院工作做法
陕西法制网2015123018:49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2015年第23期,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为题,刊载介绍了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精神,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做法西安市做法事。
该院专项检查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清查摸底、整改建制三个阶段,重点检查2013年以来该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的情况,具体包括:涉案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涉案财物移送是否全面及时;涉案财物接收工作是否规范,相关信息录入是否全面准确;涉案财物出入库是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涉案财物是否统一由案管部门保管,是否由专门人员、专门场所保管,是否账实相符;扣押款项是否存入唯一合规账户,存款凭证与账目是否相符;涉案财物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开展涉案财物检查监督情况;涉案财物管理的其他相关情况西安市做法事。
为确保专项检查扎实有效开展,该院专门成立了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了翔实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通过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促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程序更加严格,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工作作风更加改进,提升了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西安市做法事。
另据了解,这是继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2014年第15期,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强化电子卷宗收案审查》为题,刊载介绍了该院的工作做法之后再次刊载西安市做法事。(作者单位: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王玉平)(来源:今日头条)
临潼区检察院在业务应用系统设立流程监管员
作者:王玉平 王轶 来源:陕西传媒网 2016年06月03日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为确保系统信息填录准确、规范、同步、完整,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依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管员工作细则》,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立了流程监管员西安市做法事。
《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业务部门和案管部门应当设置流程监管员,对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业务办理活动履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西安市做法事。为便于开展工作,同时赋予流程监管员具有与履行业务监管职责相适应的信息查询权限。对流程监管员的选拔条件,既强调法律理论功底,又要求具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即政法院校(系)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任职工作经历。同时,明确了流程监管员的业务考核标准,将流程监管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底综合考评。
流程监管员的设立,使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渠道更加畅通,对于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各业务条线的全面运行,以及案管部门工作的顺利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西安市做法事。
据了解,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以《临潼区院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立流程监管员》为题,刊载介绍了该院的工作做法西安市做法事。(王玉平 王轶)
临潼区检察院在陕西率先网上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
时间:20140914 1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编辑:刘振华
西部网讯(通讯员 王玉平 )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为确保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出台了《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试行办法》西安市做法事。
该办法明确了将对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五大类八种终结性法律文书,逐步进行上网公开,需要公开的终结性法律文书会在经过审批后的三天内上传至检察院门户网站,同时明确公开法律文书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个人信息技术处理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西安市做法事。
据了解,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法律文书公开栏目,公开了3宗公诉案件法律文书,这是该院积极探索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制度以来,在全省率先网上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以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查阅和监督西安市做法事。
本文链接:https://www.fzfsw.com/index.php/post/50555.html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