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管控落实“责任制”:高州市做法事
日前,高州市召开会议,通报今年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如何做好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高州市做法事。
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州市委书记王土瑞主持会议高州市做法事。
会议通报了今年高州市实施河长制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相关单位作了述职发言高州市做法事。
针对当前高州市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会议强调,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对标对表,共同做好今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做好水资源保护,立足高州市水资源不平衡的现状,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管理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高州市做法事。各级河长要定期对所管辖河段、水库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水污染和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对河流水质进行检测,及时向河长进行通报,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有力。要着力解决面源污染、生活生产、垃圾堆放、违法建设等问题,减少对河流造成的生态压力。要加大污水处理厂、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消除黑臭水体对水资源的影响。统筹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各镇街要强化源头管控,各级河长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定期巡、经常盯、从严管、督到位,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守水担责”。
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对行动不力或者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要通报批评,对因为整改不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责任高州市做法事。
高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巧智,高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益东,高州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莫晖,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旅明,副市长岑解明出席会议高州市做法事。
吴迪 陆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