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普宁市部分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通告:普宁市做法事
关于解除普宁市部分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 普宁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解除以下区域的高风险区管理,实行低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普宁市做法事。
(1)洪阳镇东村高龙西路120至122号
(2)麒麟镇月屿村上庚经济合作社上庚门口0053号及东西南北各一巷
(3)流沙南街道东埔村东安园2栋东一梯
(4)流沙南街道东埔村中河开发区16幢
(5)流沙南街道里宅社区大德路东149号、150号
(6)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幼儿园片52栋东梯
至此,洪阳镇全域无高风险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普宁市做法事。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遵守防疫规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普宁市做法事。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点击即可观看)
关于全市进一步加强近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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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整理:“揭阳发布”政务微信编辑部